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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月十一日,是什麼日子呢? 七年前的今天, 我告別了最愛我的家人,接受了一份律師樓的工作, 我提著兩口箱子從洛杉磯飛到了香港…在此之前,我只在很小的時候來過這個城市二次…
在次之前,我"以為"我會聽廣東話 (只因為會唱幾首劉德華的歌)…
在此之前,我只和我現在的老公在一起一年…
在此之前,我可以成為美國國務院的口譯員…

七年之後,我那兩口箱子變成了二個兒子…
七年之後,我和我那夢幻梁朝偉,打破很多人眼鏡地,過了七年之癢…
七年之後,我比身邊任何朋友都熟悉元朗的大街小巷…
七年之後,我已經成為香港陳宅的保母兼太后,奴婢兼管家…

現在回想,還好那時候的我才二十來歲,還有很多衝動,否則若是換成三十來歲的我,可能很多生命中的章程都得重寫. 從以淚洗面到安然舒坦,中間很多辛苦的畫面在我腦海中揮之不去,但是在這十一月微涼的夜晚,我知道,一切都是值得的.

老公,除了該賞我一餐神戶牛排外,你真的應該感謝我香港的好友Joan,是她幾年前說的一句話讓我突然看破一切,珍惜我所有而非抱怨我所失…Joan說,不要想著什麼時候要"回"美國,那樣太辛苦了…

現在的我,並不是不想念美國,但是我不會再想著什麼時候要走…因為,在香港,我得到了我一生追求的東西,這個地方,對我來說,已經有了特別的意義…按香港法律規定,住滿七年的人就可成為香港永久居民…在台灣待了十二年,在美國也待了十二年,看來,香港必將成為我第三個故鄉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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